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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数据泄密案持续发酵 牵涉多名南开校友

时间:2012-5-2 10:41:52    |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    发布者:admin

记者昨天获悉,“宏观经济数据泄露案”又有两名被告人获刑。

继本报去年11月28日报道的国家统计局办公室秘书室原副主任孙振、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货币金融史研究室原副主任伍超明被判刑之后,金麦龙(北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伍志文、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宏观经济分析师林某,分别因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先后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半和缓刑。

据悉,伍志文、林某均由伍超明案被牵出,伍超明和伍志文都是南开大学博士毕业,获得涉密数据的人,包括他们的10余名校友。

央行干部被抓牵出南开校友

伍超明现年38岁,去年被西城法院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法院判决查明,2010年1月至6月间,伍超明将属于秘密级国家秘密的25项国家宏观经济数据,以手机短信方式向15人故意泄露,其中有至少三分之一是伍超明在南开大学的校友,其中包括伍志文。去年4月21日,在伍超明到案后一个月,伍志文也被抓,他称自己获取经济数据是为了学术上的探讨。

获刑5年半后检方提出抗诉

据西城法院一审判决查明,2010年1月至12月间,伍志文将从伍超明处和老乡李某处获得的多项属于国家秘密的宏观经济数据,以手机短信方式分别向10余人故意泄露。而从伍志文处接收涉密数据的,有大约7人都是伍志文的校友。

记者了解到,检察院曾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两项罪名对伍志文提起公诉,但西城法院审理后,一审以“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一个罪名判处伍志文有期徒刑5年6个月。法院认为,伍志文的行为已经构成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且伍志文在非法获取国家秘密后,又故意予以泄露,但不实行数罪并罚,应依照其中一罪从重处罚。

一审判决后,检方对此提出抗诉,案件还在进一步审查。

证券分析师因向前同事泄密涉案

串案的另一名泄密者林某,虽因伍超明案被牵出,但他并不直接认识伍超明和伍志文,而与伍志文的老乡李某原是同事。

林某供述称,自己于2006年6月到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宏观分析师,从而认识了在公司担任策略分析师的李某。李某离职后还与他保持联系。2010年12月10日,李某向他询问国家统计局将在第二天10时许对外公布的月度宏观经济数据,称该数据对其从事的投资业务有帮助。林某称,他随即通过MSN向他人索要了2010年11月的5项宏观经济数据,后通过MSN给了李某。

李某证言称,他与伍志文是湖南老乡,伍志文给他发过3次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2010年11月10日,他也给伍志文发送了国家尚未公布的宏观经济数据,“因为这些数据对伍志文做股票或者宏观经济研究有帮助,实现信息共享。”

去年8月30日,林某被检方调查,并于今年3月29日,被西城法院一审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李某则被另案处理。(记者裴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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