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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垄断深圳市场“潲水油大王”获刑18年

时间:2012-8-13 11:23:13    |    信息来源:南方网    |    发布者:admin

奥一网讯 记者杨秀伟 通讯员孙玮铭 2010年已因涉黑被判刑15年的“珠三角潲水油大王”张武炎,在今年“三打”行动中被追究漏罪,江门市蓬江区法院结合前案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和故意伤害罪等数罪并罚,追加刑罚至有期徒刑18年。张武炎被追诉罪案主要发生在深圳,其深圳市奥威环保清洁有限公司暴力垄断深圳市场,三名员工此次被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

被列入“三打”重点案件

蓬江区法院8月10日在第一审判庭召开“三打”案件宣判会对张武炎作出上述判决。两年前,张武炎被蓬江区法院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15年徒刑。因检察机关追究漏罪,张武炎今年再被转入江门市看守所,等待法院判决。因张武炎案涉及欺行霸市,该案被列为今年“三打”重点案件。

蓬江区检察院此次追诉的主要为张武炎涉黑团伙在深圳所犯罪案,与张武炎同被起诉的,包括深圳市奥威环保清洁有限公司主管李正华、南山区业务经理陈锦森、业务经理李纳景。

检方表示,张武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在江门地区从事潲水油收集及粗加工,1995年将业务拓展到深圳市,该涉黑团伙组织在深圳地区正式建立,再扩展至珠海、江门地区。检方指控,张武炎是该涉黑犯罪组织的组织者和领导者,李纳景、陈锦森、李正华等人是积极参加者。

检方指控张武炎等4名被告人三项罪名,包括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此外,检方作出了16宗暴力犯罪指控,其中11宗涉及寻衅滋事,5宗涉及故意伤害。

蓬江区法院一审决定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张武炎4年徒刑,以故意伤害罪判处1年8个月徒刑,结合前案判决,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8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张武炎自2008年7月13日被拘,刑期将至2026年7月12日。其他三名被告人均被判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其中李正华被判3年6个月,陈锦森被判1年8个月,李纳景被免予刑事处罚。

595万元及多套房产被没收

法院同时认定被警方查封扣押的涉案巨额财产为犯罪所得或犯罪工具,判决予以没收,上缴国库。这些财产包括张武炎及其妻子的一笔股权转让金595万元,其他不动产则有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鸿昌广场4202室、4203室,深圳市龙岗区布吉镇雪象村工业厂房,以及江门市创新公司的厂房、办公楼及其所在地址的土地使用权、厂房及办公楼内的设备。

庭审中张武炎及其辩护人提出,没有证据证实张武炎及其公司被扣押的财物是通过犯罪行为获得,被扣押的财物与本案没有关联性。法院则根据转账依据等认定其中595万元为犯罪所得,其他不动产属张武炎黑社会性质组织的主要办公及加工犯罪所得的场所,属作案工具,应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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