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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三大内陆核电暂停开工 前期投入已超百亿

时间:2012-11-1 15:06:25    |    信息来源:凤凰网    |    发布者:admin

“业内对内陆核电暂不开工的心态比较平和。”一个内陆核电项目的总经理10月31日对本报记者如是说。在他看来,内陆核电的开工只是时间问题。

一周前通过的《核电中长期发展规划(2011-2020年)》明确,“十二五”时期只在沿海安排少数经过充分论证的核电项目厂址,不安排内陆核电项目。这让原本计划在2010年开工的三大内陆核电项目不得不接受继续等待的命运。

这将是没有收益,只有投资的三年,对于核电站这种建设周期通常5年左右的项目来说仍是可以接受的代价。

在未来的三年里,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湖北咸宁核电项目和江西彭泽核电项目所需要做的工作已经与建设关系不大。上述不愿透露姓名的总经理表示,“十二五”期间该项目的工作重心将转移到内陆核电的科研、电站设计的修改和厂址维护等上,而这些工作所需要的投资也并不多。

正因为如此,原来驻扎在项目周边、完成了前期准备工作的建设队伍已经撤走。与业主一样,他们的投资也没有见到收益。

截至2011年年底,湖南桃花江核电项目前期工作投入约38亿元、湖北咸宁核电项目完成投资约34亿元,江西彭泽核电项目到今年5月也已完成投资34亿元。

“在那呆了几年,现在没有什么工作做了。”

建设单位退场

中国核工业二三建设有限公司(下称“中核二三公司”)是中国规模最大的核工程综合安装企业,由中核建集团控股,中广核集团占20%的股份。中国几乎所有核电站的核岛安装都由这家公司施工,其中也包括湖南桃花江和湖北咸宁这两个内陆核电项目。

该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介绍,2009年,在内陆核电项目获准开展前期工作后不久,中核二三公司就在上述两个内陆核电项目周边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各由几十个人组成。

其中,咸宁筹备处全权负责湖北咸宁核电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桃花江项目则直接成立总承包部,全权负责湖南桃花江核电工程项目的准备和中标后现场施工管理工作。

这两个项目曾经都有望能够成为中国首个内陆核电项目,但在福岛核电事故之后,中国核电项目审批暂停,内陆核电的境遇随之发生了改变。

“在那呆了几年,现在没有什么工作做了。”上述中核二三公司人士对本报记者说,“我们几个月前就把筹备处撤了,人员分散到其它项目去了。”

由于在项目周边建设了厂房,中核二三公司还在当地留下几个人对这些设施进行维护。而建设厂房的费用和人工费用已经支付,这些投资既无法追回,也见不到任何收益。

不过,能够追回的投资并非完全没有。成立总承包部之时,中核二三公司从当地政府手中购买的土地用来建设核设备加工厂,但项目一直未开工,加工厂一直没有建设。“两年都没建厂,政府就把地回收了。”该人士说。

业主淡然面对

从三大内陆核电项目在2008年获准开展前期工作至今已有三年多的时间,按照原来的标准,这些项目需要开展的前期工作已经基本完成,都曾对开工建设跃跃欲试,但现在还有另外一个三年留给它们。

谈起未来三年的规划,上述内陆核电项目的总经理表示,虽然建设工作暂停了,但接下来需要做的工作还有很多。

“主要是内陆核电站排放的科研工作、员工培训、厂址保护、已有设施的维护和完善。”他对本报记者说,“关键是跟踪福岛核电事故后,国家对核电改进的方向和要求,在设计方面做些调整,都属于投入不会很大的。”

他表示,项目暂停所带来的经济上的损失没有多少,主要是每年的一些财务费用,但他未透露具体的数字。“我们搞这种历时很长的大项目比较多,都知道搞这些项目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完成的。”他对本报记者说,“业内对这件事的心态都很平和。”

然而,与他平和的心态相比,对是否应建设内陆核电站仍有争论。目前,中国已经具备丰富的核电建设经验,但业绩全部都在沿海地区,而没有内陆核电建设的经验。国家能源局日前发文称,由于环境条件的差异性,内陆核电站建设中有一些需要特别关注的问题。只要在选址阶段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评价,并采取合适的管理措施和技术措施,就完全能够确保最终选定厂址满足有关法规和建厂条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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