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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通知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今起涨至3元

时间:2013-3-1 11:14:05    |    信息来源:京华时报    |    发布者:admin

  昨天市发改委发布通知,决定今天起调整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元每次调整为3元每次。

  近日,国家发改委根据国际市场油价变化情况和国内成品油价格形成机制,将汽油价格每吨提高300元,本市92号汽油价格涨至8.05元/升。

  市发改委昨天表示,为有效疏导油价上涨对本市出租车行业的影响,经市政府批准,今天起,本市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乘坐距离超过3公里的乘客燃油附加费标准由2.00元/运次调整为3.00元/运次,乘坐距离在3公里以内的乘客不收取燃油附加费。

  据介绍,去年以来,随着国际原油价格频繁大幅波动,国内成品油价格共调整8次。按照本市出租车燃油附加费调整工作机制程序和要求,本市两升两降4次调整出租车燃油附加费标准。

  >>调价历程

  去年3月,93号汽油(现92号汽油)价格由7.85元/升上调至8.33元/升,燃油附加费由2元涨为3元。

  去年6月,93号汽油(现92号汽油)价格由8.07元/升下调至7.64元/升,燃油附加费由3元降为2元。

  去年9月,92号汽油价格由7.62元/升上调至8.06元/升,燃油附加费由2元涨为3元。

  去年12月,92号汽油每升由8.06元/升降至7.81元/升,燃油附加费由3元降至2元。

  >>调价标准

  根据市发改委2009年11月16日下发的《关于完善出租汽车行业联动机制的通知》,本市93号汽油(即现在的92号汽油)价格在4.26元/升(不含)至6.20元/升(含)区间变动时,由政府与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承担油价变动影响。油价在6.50元/升(不含)至7.10元/升(含)区间时,在由政府和企业向出租车驾驶员发放临时燃油补贴的基础上,加收乘距超过基价公里(3公里)乘客1.00元/运次的燃油附加费。当油价跌至6.50元/升以下,取消燃油附加费。油价超过7.10元/升时,按照程序研究调整租价,租价调整后取消燃油附加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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