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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呼吁立法推动农民工市民化

时间:2011-11-2 9:20:46    |    信息来源:深圳市贵州商会    |    发布者:

  法制网讯 记者 朱磊 作为一个庞大的社会群体,农民工的工作和生活状况越来越受到关注。日前,全国政协委员赴浙江省、四川省视察团在向政协十一届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提交的报告中呼吁,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坚实法律保障。

  由全国政协办公厅、共青团中央联合组成的“发挥新生代农民工在城镇化进程中的生力军作用”委员视察团,近期先后赴农民工输入大省浙江和农民工输出大省四川进行考察。期间,视察团深入工厂、企业、职业学校、居民社区了解情况,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

  资料显示,截至2010年底,农民工在加工制造、建筑业、采掘业及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已占从业人员半数以上。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做好农民工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工作,2010年中央1号文件明确要求“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着力解决新生代农民工问题。”近年来,国家有关部门认真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在促进城市融入、扶持就业发展、推进农民工团组织建设、关爱农民工子女和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

  与此同时,委员们也指出,尽管各地各部门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长远来看,这一工作才刚刚破题,仍有许多困难和矛盾亟待研究解决。从工作层面看,主要是技能培训不足、维权力度不够,医疗、养老、子女教育、住房等保障不到位,农民工及其子女在城市“进得去,留不下”的情况仍然较为严重;从政策层面看,政出多门、力量分散,政策缺位、错位和贯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较多存在,尚未形成目标指向一致、集成效应凸显的政策群、政策链;从体制层面看,主要是旧有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尚未破解,农民工市民化进程中又有在城市中形成新的二元结构和二元体制的趋势。

  “切实加强对新生代农民工问题的战略研究和顶层设计,努力寻求治本之策。”视察团建议,要从法律上提供有力保障。

  报告谈到,英国、日本、德国等国在工业化、城镇化过程中,十分注重对农民进城问题从法律层面加以引导、扶持和规范。比如,日本在战后通过农地法、城市计划法、国土利用法等引导人口经济向三大平原地区集中,引导农民向市民转变。英国也通过新济贫法等系列法律,来遏制“城市病”以及农村凋蔽、农业衰退等现象发生。

  报告建议,积极借鉴这些国家成功经验,加快立法进程,完善法律体系,对农民工权益维护、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城乡一体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法律规定,为农民工市民化提供坚实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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